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,在天津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等13个省市的21家具有一定管理基础的重量级化工企业,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,积极为高风险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探索新途径。
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等,在化工企业大量使用,是工业生产的“心脏”和“血管”。目前,我国共有压力容器608万多台、压力管道119万多公里,其中涉及2.5万家化工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达154万多台、压力管道25万多公里。由于高温高压等苛刻使用环境,承压类特种设备容易发生泄漏、着火、爆炸等事故,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也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,是各国政府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。
以风险识别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监测、风险管控等为主要手段的设备完整性管理,就像“全科医生”定期给设备进行系统性“把脉”“问诊”,及时发现“病灶”,实现早预防、早“治疗”,目的是在设备发生事故之前就设法降低风险、主动减少隐患,保持设备安全、可靠、经济运行,充分体现“上医治未病”的理念。
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不断统筹发展与安全,通过试点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系统性风险防控,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附:21家试点化工企业名单
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含中沙(天津)石化有限公司
2 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3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
4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
5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
7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
8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
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
10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
11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
13 万华化学集团(烟台)烯烃有限公司
1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1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
16 中韩(武汉)石油化工有限公司
17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
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19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
2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
2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